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初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正文

福建省2016年初级职称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冰桃2016-08-03 15:56:53

北京

  • 北京
  • 江苏
  • 广东
  • 山东
  • 河南
  • 四川
  • 浙江
  • 安徽
  • 上海
  • 河北
  • 天津
  • 辽宁
  • 山西
  • 吉林
  • 黑龙江
  • 福建
  • 江西
  • 广西
  • 海南
  • 内蒙古
  • 宁夏
  • 青海
  • 甘肃
  • 新疆
  • 贵州
  • 云南
  • 重庆
  • 西藏
  • 湖南
  • 湖北
  • 陕西

  • 考试时间
  • 入口
  • 条件
  • 费用
  • 资格审核
  • 常见问题
  • 辅导书课
  • 准考证
  • 报名时间
  • 成绩查询
  • 证书领取
  • 疫情防控

  关于公布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社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9号)精神,现将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成绩有效期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1
打印
为你推荐
盲盒免单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零基础入门班

名师核心课程

摸底测试习题

章节练习前两章

阶段学习计划

辅导课程
2022初级课程
2022初级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