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重难点汇总:第四章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文博2016-10-10 11: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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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新设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录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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