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 北京
- 江苏
- 广东
- 山东
- 河南
- 四川
- 浙江
- 安徽
- 上海
- 河北
- 天津
- 辽宁
- 山西
- 吉林
- 黑龙江
- 福建
- 江西
- 广西
- 海南
- 内蒙古
- 宁夏
- 青海
- 甘肃
- 新疆
- 贵州
- 云南
- 重庆
- 西藏
- 湖南
- 湖北
- 陕西
- 考试时间
- 入口
- 条件
- 费用
- 资格审核
- 常见问题
- 辅导书课
- 准考证
- 报名时间
- 成绩查询
- 证书领取
- 疫情防控
北京
根据《关于东莞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2017年广东东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30日,考试时间为2017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共8个批次。初级职称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打印《报名表》,交所在单位初审盖章(无工作单位者除外)后自行保管,待考试成绩公布后到我市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表》是考后复核的重要材料,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的打印。
考试成绩公布5日后,组织开展我市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相关工作,具体复核点将于6月初的考后资格复核工作开展前,在东莞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s://dgac.dg.gov.cn)上公布。全科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者(预合格分数为每科成绩60分)提交资格复核材料,相关人员须提交以下复核资料:
(1)网上打印的全科成绩单;
(2)经我市工作单位初审并盖章的(无工作单位的凭我市居住证)《2017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或其它专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注意事项:凡使用无效身份证、异地或无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教育部门不承认的学历等证件报考的考生将被取消全部科目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