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cyw2019-08-07 09:13:11
出口退税主要是针对于外贸企业,退税依据是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金额。那么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18〕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简化税制、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对部分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相纸胶卷、塑料制品、竹地板、草藤编织品、钢化安全玻璃、灯具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
将润滑剂、航空器用轮胎、碳纤维、部分金属制品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将部分农产品、砖、瓦、玻璃纤维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
本条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取消豆粕出口退税。
豆粕是指产品编码为23040010、23040090的产品。
三、除本通知第一、二条所涉产品外,其余出口产品,原出口退税率为1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原出口退税率为9%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原出口退税率为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6%。
四、本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相信大家已经了解关于部分产品出口退的税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说明:因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注:本文转载于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