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区别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责编:宋莹 2022-03-15 15: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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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9 21:14:21

特殊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区别

特殊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区别:

特殊地域管辖包括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票据纠纷;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侵权行为。

合同纠纷管辖规则

(1)被告住所地法院

(2)合同履行地法院

保险合同纠纷管辖规则

(1)被告住所地法院

(2)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

票据纠纷管辖规则

(1)被告住所地法院

(2)票据支付地法院

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管辖规则:公司住所地法院。

侵权行为管辖规则:

(1)被告住所地法院

(2)侵权行为地法院,包括:

①侵权行为实施地法院。

②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

专属管辖包括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规则:不动产所在地法院。

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规则:港口所在地法院。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规则: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院;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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