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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一P161页左边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最后 对于税金及附加和应交消费税这笔分录是从哪里来的呢

前面收回的时候不是已经将这部分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里了吗,最后结转的时候也结转至成本里了。那整个业务里面税金及附加和应交消费税的科目里面是空的呀,如果要单独记一笔“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费的增加”,那不能凭空增加呀,来源是哪个科目呢。

委托加工物资 2023-03-23 00:28:17

姚老师

2023-03-23 21:31:30 430人浏览

热爱学习的小可爱: 您好呀~

收回后用于直接出售,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先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待销售产品时,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同时计入税金及附加。

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希望对您的理解有所帮助,祝逢考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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