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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里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居民企业之间是免税收入,那为什么有一个向投资者支付的股利股息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得税前扣除,这两者是啥意思啊……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2022-05-01 16:27:04

马老师

2022-05-02 10:58:04 195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两者是不矛盾的。举个例子来说,甲、乙企业均为居民企业,甲直接投资于乙企业(非上市公司),即甲企业为投资企业,乙为被投资企业。乙企业用税后利润向甲分配股利100万元,那么对于投资企业甲从乙企业取得的100万元股息收入,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不并入甲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中。而对于乙企业来说,向甲企业支付的100万元股息,是从税后利润中支付出去的(即承担过税负),是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教材中的免税规定是针对投资企业甲而言的;而教材中的不得税前扣除是针对被投资企业乙而言的。两者针对的主体不同,所以规定也是不同的。

您再理解一下哦,祝您考试顺利通关~

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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