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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折扣、折让销售的相关知识点

其他税收优惠项目 2024-03-08 14:48:22

问题来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B、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
C、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D、企业对累计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

正确答案:A,B,C

答案分析:(1)选项ABC: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①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②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③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2)选项D:企业对累计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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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老师

2024-03-08 16:54:10 168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您的记忆力真好!确实,增值税也存在类似的考点。

在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向个人赠送物品,那么增值税的处理也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具体来说,增值税的考点主要包括:

价格折扣、折让方式销售:这种方式下,销售方按折扣后的金额开具发票,购买方按折扣后的金额支付款项。这种情况下,增值税按照折扣后的金额计算。

销售同时赠送物品:这种情况下,赠送的物品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但是,如果赠送的物品与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直接相关,且赠品的价值已经包含在销售的金额中,那么赠品就不应再单独计算增值税。

所以,在增值税的处理中,也需要关注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物品的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计算增值税。

有问题欢迎继续交流。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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