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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购入时契税卖出时不能扣除吗

如题

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2023-11-10 16:56:32

问题来源:

3.该机械厂转让厂房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为(  )万元。
A、1574.13
B、327.33
C、1527.33
D、647.33

正确答案:C

答案分析: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3800×40%=1520(万元);准予扣除项目金额=1520+7.33=1527.33(万元)。

查看完整问题

马老师

2023-11-11 10:37:10 172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评估价格已经包含契税了,不得重复扣除。

关于契税扣除问题老师给您分情况总结如下:

转让新建房——契税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转让存量房:

第一种情况——能取得评估价格

可以扣除的项目有三大类:

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这里包括地价款+登记过户手续费+受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契税);

2.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按照评估价格扣除,如果题目不单独给出地价款和取得土地时缴纳的契税,一般默认为评估价格中包括地价款和契税;但是如果题目单独给出地价和地价对应的契税的话,还是要作为扣除项目扣除的】

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注意这种情况里并不包括契税)。

第二种情况——不能取得评估价格,能提供购房发票

可以扣除的项目有两大类: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购房发票所载金额×(1+n×5%)(n为年限)

2.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契税)

注意:

(1)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

(2)如果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还包括契税,反之则不得扣除契税,其次契税不得作为加计扣除5%的基数。

契税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的扣除规则:

契税支付环节

税务处理

纳税人转让新建房或直接转让未经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契税

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纳税人转让存量房,其原购入环节缴纳的契税

转让有评估价格的存量房

自建:购买土地时支付的契税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扣除,如果题目中有地价并且给出了契税或契税税率,则考虑契税,否则不考虑

非自建:已经包含在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之中,故计征土地增值税时,不另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

转让无评估价格的存量房

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扣除5%的基数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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