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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可扣除项目中,印花税的扣除

请问,轻二土增习题中,这题(九(1))E选项p313,答案印花税不可扣除,但是习题第(七(2))题p311,计算转让环节有关税金时把印花税算进去的。这两个区别是什么呢?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 2023-10-25 16:18:29

问题来源:

1.根据题目的相关信息,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税务机关可要求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B、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C、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扣除
D、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留存的质量保证金可以作为开发成本予以扣除
E、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住宅缴纳的印花税可以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

正确答案:A,B,C

答案分析:(1)选项D: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计算扣除。(2)选项E: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印花税列入管理费用,已相应予以扣除,不允许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再重复扣除。

查看完整问题

常老师

2023-10-26 09:38:37 601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差别在于主体不同,本题主体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而习题第(七(2))题p311的主体是国有工业企业。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之前,印花税是在“管理费用”科目下核算的,由于“管理费用”在房地产开发费用项下计算扣除,所以在计算土地增值额时不能单独再次重复扣除。“营改增”后,印花税在“税金及附加”中核算,不再体现在管理费用中,法理上可以单独扣除,但税务机关没有允许扣除的规定。

所以考试的时候按照教材收录情况掌握,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印花税不得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而非房开企业印花税可以扣除。

您理解区分一下~

有问题欢迎继续交流。希望可以帮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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