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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前累计发生贷款利息支出1058.75万元、装修支出1000万元的进项理解

转让前累计发生贷款利息支出1058.75万元、装修支出1000万元。,请问这部分不能抵扣进项可,是因为没发票对吗

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 2023-11-12 21:08:18

问题来源:

2.2023年5月该公司在甲市实际缴纳增值税(  )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A、59.26
B、58.52
C、57.55
D、57.27

正确答案:D

答案分析:该公司在甲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在不动产所在地已预缴的增值税=16500÷(1+9%)×9%-10÷(1+9%)×9%-1100(留抵税额)-204.29=57.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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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老师

2023-11-13 13:15:29 260人浏览

勤奋刻苦的同学,您好:

不是的。

1.贷款利息支出对应的是购进贷款服务,进项税额法规明确规定是不得抵扣的。

2.装修支出对应购进建筑服务,增值税采用的是购进扣税法,购进建筑服务当期【不是购房当期】如果取得专票,已经抵扣过进项了【没取得专票确实不得抵扣】,转让时不用重复抵扣了。您再好好理解下这里~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交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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