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投资和股权转让的不同税务处理
请问能不能算成1200-1000-200*40%,是不是和后面那个撤回投资弄混了,只有撤回投资的时候才一分为三,这个算式是在撤回投资或减少投资的企业转让所得
问题来源:
【例题10·单选题】2018年1月甲企业以1000万元直接投资乙企业,取得其40%的股权。2019年10月甲企业将该股权全部转让,取得收入1200万元。股权转让时,乙企业累积的未分配利润200万元。甲企业该项投资业务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2019年)
A.甲企业该项投资业务的股息所得80万元
B.甲企业该项投资资产的转让所得120万元
C.甲企业转让该项股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0万元
D.甲企业投资成本1000万元在持股期间均摊扣除
【答案】C
【解释】(1)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2)股权转让所得=1200-1000=200(万元),甲企业该项投资业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00×25%=50(万元)。
乔老师
2020-10-13 13:53:37 1046人浏览
本题是转让股权,和撤资是不一样的,
本题股权转让所得=1200-1000=200(万元),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行为 | 取得的价款划分 | 存在差别原因 |
撤回或 减少投资 | 投资收回 | 对于被投资企业来说,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减资比例分配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这个环节就相当于实际分配了股息,需要计算股息所得 |
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 | ||
投资资产转让所得=实际收到的转让价款-投资成本-股息红利 | ||
股权转让 | 取得股权所发生的成本 | 对于被投资企业来说,只是换了一个股东,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及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等没有影响,所以不得扣减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
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发生的成本 |
相关答疑
-
2023-11-06
-
2023-03-05
-
2022-10-26
您可能感兴趣的税务师试题
- 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不应计入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入账价值的是( )。
- 单选题 2×17年10月8日,甲公司支付200万元取得一项债券作为债权投资核算,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5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1万元。甲公司该项债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 单选题 2×19年1月1日,甲公司从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20万张,以银行存款支付价款2157.18万元,未发生其他交易费用。该债券系乙公司于2×18年1月1日发行,每张债券面值为100元,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6%,每年1月5日支付上年度利息。甲公司将该债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购入债券的实际年利率为5%。甲公司该债券2×20年度“债权投资——利息调整”的摊销额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