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奥会计在线> 财会答疑> 税务师 > 税法二 > 答疑详情

老师,个税章节练习第四节的多选题第3小题没有明白,探亲费为什么不属于免税津贴呢?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 2023-06-07 21:10:44

问题来源:

第四节  减免税优惠

一、法定免税项目

类别

情形

奖金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利息

国债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解释1】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

【解释2】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补贴、津贴

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

其他

1)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2)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3)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相关链接】保险赔款,不征收增值税

6)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注意】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查看完整问题

冯老师

2023-06-08 17:57:51 415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的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 (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 )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两次的费用。

对于探亲费这里是有限制的,所以直接明确探亲费,不严谨哦~所以不符合本题题意,不属于免税津贴。

您理解下~有问题欢迎随时交流~~

每个努力学习的小天使都会有收获的,加油!
有帮助(1) 答案有问题?
辅导课程
2024年税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4年税务师图书

我们已经收到您的反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