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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是15000-5000,再乘以税率

没明白,为什么不是15000-5000,再乘以税率

非居民个人四项所得的计税方法 2020-10-22 11:18:34

问题来源:

【例题5•单选题】外籍个人彼得(非高管)2019年在境内累计居住时间为77天,8月离开中国回美国工作,20198月取得由境内企业发放的工资收入15000元人民币,境外发放工资折合人民币为20000元,8月境内工作天数为12天,彼得8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    )元(不考虑税收协定)。

A.1050

B.300

C.450

D.24.19

【答案】D

【解析】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为=15000+20000)×15000/15000+20000)×12/31=5806.45(元)。应纳税额=5806.45-5000)×3%=24.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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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2020-10-22 13:25:41 764人浏览

哈喽!努力学习的小天使:

因为在境内累计居住77天,没有超过90天,仅对来自境内的所得境内支付的部分纳税,境内所得境外支付的部分享受免税,对于境外的所得不纳税。所以要首先根据实际工作天数和境内外支付的金额计算出境内纳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额,然后再用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查找税率表。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交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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