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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伪造不是应该无效吗

票据伪造不是应该无效吗

票据的伪造和变造 2020-08-17 11:49:54

问题来源:

【案例3A公司为结清欠款,向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50万元的支票,交付给B公司销售经理甲。甲偶然获知B公司拟将其辞退,心生愤懑。甲知悉B公司拖欠C公司一笔50万元的货款,且与C公司负责人乙熟识,遂伪造B公司财务专用章及财务负责人名章,加盖于支票背书人栏,将该支票交付给乙,但未在被背书人栏记载C公司名称。C公司欠D公司一笔货款,遂直接将D公司记载为B公司的被背书人,并将支票交付给D公司。

D公司在提示付款期限内向支票记载的付款银行请求付款,银行发现支票上的B公司财务专用章及其财务负责人名章系伪造,遂予拒绝。D公司向ABC公司追索,三公司均以票据系甲伪造为由拒绝。D公司遂要求甲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2B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3C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4)甲是否应当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案例3答案】

1A公司应当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A公司),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权利人承担票据责任。

2B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B公司)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

3C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C公司并未在票据上签章,并非票据债务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4)甲不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由于伪造人(甲)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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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2020-08-17 14:00:50 701人浏览

尊敬的学员,您好:

不是,如果票据在经过背书后再伪造他人的签章,不影响其他票据人的真实签章效力,那么票据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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