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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贸易外汇收汇与结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号 大号 标准 小号

类      别:外汇法规
文      号:上海汇发[2006]172号
颁发日期:2005-11-17
地   区:上海
行   业:批发和零售业
时效性:有效

上海市各外汇指定银行:

    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贸易外汇收汇与结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49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所属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分局反馈。

    联系人:梁光伟、邬晓明;联系电话:58845291、58845271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