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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第七届、第八届)奖励的决定

辽政发〔202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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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其他经济法规
文      号:辽政发〔2021〕18号
颁发日期:2021-06-28
地   区:辽宁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决定,授予《马克思的生命观探析》等29项成果为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第七届)一等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文化的契合性》等117项成果为二等奖,《在解构“西方话语”中建构中国话语体系》等145项成果为三等奖;授予《历史唯物主义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等30项成果为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第八届)一等奖,《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国际比较优势》等118项成果为二等奖,《马克思主义综合创新观视阈下的中国海洋文化主体自觉》等146项成果为三等奖。

省政府号召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向获奖者学习,继续发扬团结协作、刻苦钻研、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努力创作更多更优秀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为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