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 > 法规库 > 其他经济法规 > 正文

锦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锦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锦政公办发〔2021〕3号
字号 大号 标准 小号

类      别:其他经济法规
文      号:锦政公办发〔2021〕3号
颁发日期:2021-07-07
地   区:辽宁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中省)直各单位:

根据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锦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  任  军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杨  旭  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  张宇翔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委网信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

赵春刚  市委市政府督考办主任

杨德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董春艳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晓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  斌  市教育局局长

崔丕宏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常  凯  市民政局局长

李雅亮  市司法局局长

王旭明  市财政局局长

李建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  斌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骆春山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英超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昊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门大为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葛立军  市水利局局长

隋有为  市商务局局长

蒋立新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胡占升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杨立东  市应急局局长

韩  宁  市审计局局长

谷  珏  市国资委主任

宋跃卓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谢  丽  市金融局局长

宋志强  市营商局局长

张永超  市医保局局长

祖凤坤  市林草局局长

夏学军  市审批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锦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