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 > 法规库 > 其他经济法规 > 正文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第十四届中国-拉美企业家高峰会”经费预算的通知

渝财产业〔2021〕93号
字号 大号 标准 小号

类      别:其他经济法规
文      号:渝财产业〔2021〕93号
颁发日期:2021-08-26
地   区:重庆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市贸促会:

你会《关于申请“第十四届中国—拉美企业家高峰会”经费的函》(渝贸促函〔2020〕10号)《关于调整“第十四届中国—拉美企业家高峰会”经费的函》(渝贸促函〔2021〕4号)收悉。根据2021年第四次年度中预算安排公开评审结果,经研究,下达第十四届中国—拉美企业家高峰会”经费782.97万元,请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年终列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请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并按规定接受相关监督检查。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