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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渝财农〔202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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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文      号:渝财农〔2021〕73号
颁发日期:
地   区:
行   业:
时效性:

合川区、云阳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等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1〕218号)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重庆市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农业行业基础能力)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1〕814号),经研究,现将项目资金预算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安排使用资金,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接受财政部重庆监管局等部门的监督。其中,安排给脱贫县的资金,按照财政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相关区县要对照所列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预算执行结束后,对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相应的绩效评价报告。纳入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1. 重庆市2021年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中央基建)预算安排表

2. 重庆市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中央基建)2021年绩效目标表(分区县)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