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 > 法规库 > 其他经济法规 > 正文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渝财建〔2021〕159号
字号 大号 标准 小号

类      别:其他经济法规
文      号:渝财建〔2021〕159号
颁发日期:2021-08-03
地   区:重庆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重庆医科大学、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1〕181号)和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关于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保障性租赁住房)2021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1〕785号)、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关于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1〕781号),现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27174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项目代码:Z135060000070,科目列报:功能科目“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经济科目“30905-基础设施建设”。

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分解下达资金预算和资金拨付,强化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和资金使用绩效。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3001号)、《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规〔2019〕1305号)和市发改委、市住建委下达的项目计划和相关批复,请严格对标对表项目名称、内容、规模等开展项目管理和项目建设。同时,认真做好项目建设投资方案,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严格对照市发改委、市住建委下达的项目计划,结合项目绩效总体目标要求,分解细化本地区项目绩效目标,做好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监控和项目实施进度管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 重庆市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

2. 重庆市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保障性租赁住房)

3. 重庆市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4. 重庆市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