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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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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综合税收政策
文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9号
颁发日期:2022-12-28
地   区:重庆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会

3.澜之教育基金会

4.中国慈善联合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