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 > 法规库 > 税收法规 >消费税 > 正文
地方法规库
类 别:文 号:颁发日期:2018-06-21 地 区:行 业:时效性:
国税函〔2007〕1071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沙滩车”类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请示》(渝国税发〔2007〕20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