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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出口退税收汇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了哪些内容?

2022-05-10 17:14:11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会计实操中,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那么在《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中,调整出口退税收汇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了哪些内容?

调整出口退税收汇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了哪些内容?

经广泛调研企业和基层税务部门,对出口退税收汇管理进行了梳理和优化,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1

减少事前申报事项

取消出口退税货物无法收汇时,需事前申报的要求,改为企业自行留存相关资料以备税务部门核查。

2

扩大视同收汇范围

对于为应对疫情等影响购买出口信用保险、无法收汇时获得保险赔款的企业,将未收汇则不能退税的政策,调整为将保险赔款视同收汇,予以办理退税。

3

实施分类精准管理

(1)对于存在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类别为四类、提供过虚假或冒用收汇材料等高风险情形的企业,强化风险防范,要求企业在申报退(免)税时提供收汇材料;

(2)对于不存在上述高风险情形的企业,在申报退(免)税时无需报送收汇材料,留存备查即可。

4

区分情况进行处理

(1)对于未按规定收汇且不符合视同收汇规定的出口货物,不得办理出口退(免)税;待收齐收汇材料后,可继续按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2)对于确实无法收汇且不符合视同收汇规定的出口货物,则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具体细节内容,大家可以仔细阅读此次《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税总货劳发〔2022〕36号)文件。毕竟及时了解最新政策,也是会计继续教育学员在职业发展路上的提升自己的另一种方式。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打印 责任编辑:韩世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