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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解读

主讲老师:昝志宏 课程时长:00:42:36 更新时间:2021-02-26 0人已学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财政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本课程主要讲解了1号解释的十一个内容,为学员朋友梳理了主要知识点,对重点内容进行深度分析讲解,与此同时,老师为了学员更好的理解基本准则内容,在各个知识点下均列举了例题。      昝志宏老师为山西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预算会计学会理事、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财务管理、财政预算管理与会计、税收理论与实务等方面成果丰硕。老师讲解深入浅出,希望广大学员朋友通过本次课程的学习能够进一步熟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解读

主讲:昝志宏

一、关于企业集团中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问题

二、关于事业单位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三、关于单位年末暂收暂付非财政资金的会计处理

四、关于由有关部门统一管理,但由其他部门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五、关于单位无偿调入资产的账务处理

六、关于“业务活动费用”和“单位管理费用”科目的核算范围

七、关于“保障性住房”科目的核算范围

八、关于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资金的会计科目适用问题

九、关于有关往来科目和收入、费用科目明细信息的披露

十、关于单位售房款的会计处理

十一、关于单位集中管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处理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在2019年7月16日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财会〔2019〕13号),从2019年1月1日执行。

财政部的这个文件主要是针对在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衔接及执行中,各单位面临的一些重点、难点和不确定的问题进行统一要求与规范。

一、关于企业集团中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问题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明确了政府会计的实施范围:

(1)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而各部门、各单位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者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

(2)对于未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中的预算会计内容,只执行财务会计内容。

(3)军队、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不适用本准则制度。

因此,《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规定:

1企业集团中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事业单位(不含执行《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2企业集团中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称政府会计制度中的预算会计内容,只执行财务会计内容。

二、关于事业单位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事业单位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内容是,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股权性质的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通常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权益法,是指投资最初以投资成本计量,以后根据政府会计主体在被投资单位所享有的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的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还应当按照“成本” “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政府会计主体无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或无权参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决策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成本法,是指投资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的方法。

采用权益法的,政府会计主体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对于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2)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确认为应收股利,同时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3)按照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确认为净资产,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1事业单位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且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在持有投资期间,应当以被投资单位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为基础,计算确定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的金额,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案例1】某事业单位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甲单位投资500 000元,且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甲单位的总股本为800 000元,20X8年度宣告将分派现金股利160 000元。

事业单位计算确定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的金额

=160 000÷800 000×500 000=100 000

财务会计:  

借:应收股利——甲单位                                     1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00 000

【案例2】年末按照被投资甲单位除净损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计算应享有的份额为150 000元。

财务会计: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150 000

    贷:权益法调整                                            150 000

2.事业单位以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加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事业单位按规定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的,应当按照以上方式确定的价格加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案例3】某事业单位以其持有的科技成果A技术对乙单位进行的股权投资,按规定纳入单位预算管理,评估价值为1 000 000元,相关税费90 0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财务会计:

借:长期股权投资                                          1 090 000

    贷:其他收入——科技成果转化收入                          1 000 000

        银行存款                                                 90 000

预算会计:

借:投资支出——乙单位                                       90 0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90 000

3.事业单位处置以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规定所取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的。

财务会计中,应当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被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照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等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借贷方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同时,在预算会计中,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按照处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贷记“投资预算收益”科目,按照贷方差额,贷记“其他预算收入”科目。

  • 一、关于企业集团中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问题

  • 二、关于事业单位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 三、关于单位年末暂收暂付非财政资金的会计处理

  • 四、关于由有关部门统一管理,但由其他部门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 五、关于单位无偿调入资产的账务处理

  • 六、关于“业务活动费用”和“单位管理费用”科目的核算范围

  • 七、关于“保障性住房”科目的核算范围

  • 八、关于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资金的会计科目适用问题

  • 九、关于有关往来科目和收入、费用科目明细信息的披露

  • 十、关于单位售房款的会计处理

  • 十一、关于单位集中管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