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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老师:赵玉梅 课程时长:00:58:30 更新时间:2021-12-20 0人已学
《财务人员职业风险及防范措施》
主讲:赵玉梅
目 录
一、财务人员主要的职业风险
二、财务人员职业风险防范措施
三、日常财务工作风险及防范建议
一、财务人员主要的职业风险
(一)案例导入:财务人员的这些日常工作处理存在巨大风险
(二)财务人员主要的职业风险类型及原因分析
(1)外部风险:法律风险、制度风险
(2)内在风险:道德风险、技能风险
(一)案例导入:财务人员的这些日常工作处理存在巨大风险
1.出纳“好心”害了自己
某公司总经理在正常工作日时间交给单位出纳5 000元的发票,要她拿去帮着把票贴一贴。该出纳拿到发票后,自己找了“票据报销单”和“粘贴单”贴好后,找财务经理签字,并向财务经理说明这是今天总经理拿过来的,要帮忙贴一下,财务经理也并不怀疑,就把字签了,然后拿着去找这位总经理签批,总经理在批准人处签了字,为了不多麻烦总经理,出纳出于好心在报销人和领款人处代签了字,把报销款给了总经理。
大约一年后,这位总经理离任,总公司安排做离任审计,在确认此笔费用时,总经理不记得自己曾经领过这笔钱了。再细查发现领款人、报销人是出纳。总经理说是出纳自己把钱领走了,要报案,说是出纳贪污公司财产;这个时候出纳就百口莫辩了。
2.明星公司偷税案:主管财务人员被判刑
2002年4月2日,北京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分局对北京某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偷税立案调查。4月24日,北京市公安局根据获取的证据,依法对涉案责任人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靖某和前任会计方某刑事拘留 。5月30日,上述二人被依法逮捕。6月20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因有悔过表现和筹款补缴税款的愿望,被取保候审。
经法院审理查明,北京某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纳税义务人,于1996年至2001年期间,违反税收征管规定,偷逃各种税款共计人民币660余万元;被告人靖某于1996年9月至2001年在被告单位任总经理的职务,主管财务工作,对任职期间单位实施的偷税行为负有直接责任。鉴于被告单位已在判决前将偷税款全部补缴之情节,故对被告单位及被告人靖 某可从轻处罚,2004年4月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 该文化公司及其总经理靖某涉嫌偷税一案作出判决,以偷税罪判处北京某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罚金710万元,以偷税罪判处被告人靖 某有期徒刑三年。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至少可以得到以下三个重要结论:
第一,不论财务人员在企业中的层级,所有的财务人员都会面临风险。从最基层的出纳到高层的CFO、总会计师、单位财务负责人。
第二,不论企业的规模大小,在其中工作的财务人员都会面临风险。大企业有大企业的风险,小企业有小企业特有的风险,大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压力主要在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这些考核的压力,小企业的主要压力在于尽可能快、尽可能多地使股东得到回报,而这些压力常常是财务人员风险的导火索。
第三,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财务人员的风险并不会因企业性质不同就在某一类企业中消失,而是各有各的风险特点。
总之,所有财务人员无论层级、无论所处企业的规模、无论企业的性质,都会面临或多或少的个人职业上的风险。
(二)财务人员主要的职业风险类型及原因分析
财务人员职业特点:
一是处于利益交汇点
财务人员处在国家、企业和个人利益的交汇点,向国家缴税不能少,不能让员工吃亏,更不能少了企业的,财务人员在三者利益分配的过程中充当着执行者而非最终决定者但却被法律赋予相当重要的职责这样一种角色。
“丫环拿钥匙——当家不作主”,不同的是这个“丫环”在这个利益分配中被法律赋予了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在国有企业、企业在处理与国家的利益分配、分支机构较多的企业处理分支机构与总公司利益这三种情况下,这个特点就更为明显。
二是当被告坐牢的概率最高
单位犯罪,企业财务人员往往会受到波及,常常是单位负责人进去了,财务负责人也会进去,甚至是单位负责人没进去但财务人员却进去了,这与其他如人事部、总裁办等这些同为后勤保障部门人员的处境截然不同。
三是不得已的事情做得最多
财务人员负责保管资金,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想多捞钱却还想建“防火墙”,总想把自己隐藏起来,财务人员明知有风险却又常常在最后照办了,他们的意志并没有得到体现,这也是其职业的一个特点。
一、财务人员主要的职业风险
二、财务人员职业风险防范措施
三、日常财务工作风险及防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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