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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2023考季】A公司以一台设备设定抵押,向甲借款10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数周后,A公司又向乙借款,以该设备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数月后,A公司又向丙借款,将该设备质押给丙。丙占有设备期间不慎将设备损坏送到丁处修理,因无力支付修理费,设备被丁留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关于甲、乙、丙、丁对该设备所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甲优先于乙受偿
B
甲优先于丙受偿
C
丙优先于丁受偿
D
丁优先于乙受偿

正确答案:

D  

试题解析

(1)同一动产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丁)优先受偿;(2)同一财产既设定抵押权又设定质权的,拍卖、变卖财产所得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乙先登记,而丙后受领质物,乙优于丙,甲既未登记又不涉及交付,最后受偿),清偿顺序为:丁>乙>丙>甲。

本题关联的知识点

  • 数种担保并存时的效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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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出处

    第八章 物权法

    知识点页码

    2023年考试教材第2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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