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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2023考季】秦某与李某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秦某为卖方,住在甲市;李某为买方,住在乙市。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也不能通过交易习惯、合同性质确定,双方也未能达成补充协议。关于该合同履行地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交付货币应在甲市,交付货物应在乙市
B
交付货物应在甲市,交付货币应在乙市
C
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应在甲市
D
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应在乙市

正确答案:

C  

试题解析

如果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如果在合同中没有对履行方式加以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本题关联的知识点

  • 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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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出处

    第三十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页码

    2023年考试教材第3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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