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成立条件有哪些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责编:梁媛 2021-11-22 11:08:05

精选回答

东奥税务师

2022-04-25 22:02:33

留置权成立条件有哪些

留置权成立条件有

(1)须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特定动产。

(2)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与留置财产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3)须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与该动产有关的债务时,得以留置该动产的担保物权。

留置权担保的范围,包括原债权及利息、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留置权的费用、保管留置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等。

更多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

留置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相关知识点的详细解读,考试重难点分析尽在东奥会计在线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栏目。

免费试听 全部>>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0基础轻松入门

轻1名师课程

一备两考班

章节练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辅导课程
22年税务师招生方案
辅导图书
22年税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