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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抢跑:合同的主要种类(一)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芳铭2022-04-18 15:00:59

每条路都很难走,可是一旦选择了,就必须要走下去。2022年税务师考试,想要成功上岸,就一定要坚持完成每日的学习计划。小编已为大家更新了章节预习知识点,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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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抢跑:合同的主要种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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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主要种类(一)

【所属章节】

第九章  债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合同的主要种类(一)

合同的主要种类(一)

一、买卖合同

1.性质

买卖合同是诺成(原则上,意思表示一致成立生效)、双务和有偿合同。

2.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

(1)概念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是指买卖合同订立后,对标的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发生毁损、灭失的损失的承担。

(2)承担主体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

含义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约定有效)

适用对象

适用于动产,不适用于不动产

效力

①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②利益、风险及责任随交付而移转

二、赠与合同

1.性质

诺成、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2.赠与合同的撤销


任意撤销

法定撤销(有忘恩负义行为)

撤销权人

赠与人

赠与人

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

情形

除下列两类合同以外的赠与合同: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时间限制

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三、借款合同

1.借贷类型

类型

含义

性质

商业借贷

由商业银行或国家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

诺成、要式、有偿合同

民间借贷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1)自然人之间:实践合同;其他:诺成合同

(2)不要式合同,可有偿也可无偿

2.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时间

类型

合同生效时间

自然人之间借贷合同(实践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①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成立

②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成立

③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成立;

④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成立

⑤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成立

其他民间借贷(诺成合同)

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民间借贷利息和利率的基本规则

(1)是否支付利息

是否约定

是否支付

未约定利息

视为没有利息

对利息约定不明

自然人之间借贷

视为没有利息

其他民间借贷

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事人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2)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3)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注:以上内容选自慧慧老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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