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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簿、凭证管理_2021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高频考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cyw2021-08-12 13: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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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高频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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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簿、凭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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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税收征收管理

【知识点】账簿、凭证管理

账簿、凭证管理

1.设置账簿的范围

纳税人类型

办理时限

账簿种类

备注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应自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

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扣缴义务人

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

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2.纳税人银行账户的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3.对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办法的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等信息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4.账簿、凭证的保存和管理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当保存10年。

(注:以上内容选自美珊老师《涉税服务实务》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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