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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税务师预习抢跑:纳税申报的方式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芳铭2022-03-16 08:24:27

2022年税务师考试预习阶段已开启,小编为大家更新了《涉税服务实务》第五章的内容,愿大家都能坚持学习,成功通关税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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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税务师预习抢跑:纳税申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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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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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纳税申报代理服务

【知识点】纳税申报的方式

纳税申报的方式

一、纳税申报的方式

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1.自行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2.邮寄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采取邮寄申报的方式,将纳税申报表及有关的纳税资料通过邮局寄送主管税务机关。

3.数据电文

数据电文方式,是指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4.代理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税务师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二、纳税申报的具体要求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论当期是否发生纳税义务,除经税务机关批准外,均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2.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3.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注:以上内容选自李运河老师《涉税服务实务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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