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特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责编:韩旭 2019-05-22 17: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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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奥注册会计师

2022-01-02 21:31:32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特点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委托方,不是受托方,受托方承担的只是代收代缴的义务(受托方为个人、个体户的除外)。即加工结束委托方提取货物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委托方收回已税消费品后直接销售时不再交消费税。但是,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其他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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