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如何计算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责编:韩旭 2019-05-22 17: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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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奥注册会计师

2022-05-06 1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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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受托方应纳增值税=加工费×17%。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l-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1.材料成本: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如果加工合同上未如实注明材料成本的,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  

(1)非免税农产品:材料成本=委托方提供材料的实际成本;  

(2)烟叶:材料成本=(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税应纳税额)×(1-扣除率)=[收购价款+实际支付的价外补贴+收购价款×(1+10%)×20%]×(1-扣除率)  

2.加工费: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但不包括随加工费收取的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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