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不可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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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不可扣除的项目
(1)除另有规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
(2)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3)竣工验收后,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4)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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