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责编:鱼羊 2020-08-19 16:06:11

精选回答

东奥注册会计师

2022-05-11 15:33:49

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的规定

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当地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情况,按不低于预征率的征收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五种情形: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3)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4)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5)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实行核定征收。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三)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

点击查看相关知识点推荐: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名师讲解课程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更多知识点分析、考试重难点解读以及真题习题,可以关注东奥会计在线注会税法栏目。

免费试听 全部>>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名师核心课程

零基础指引班

高质量章节测试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学霸通关法

辅导课程
2022注册会计师招生方案
辅导图书
22年注册会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