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地域管辖有哪些规定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责编:宋莹 2022-03-15 15: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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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奥初级会计职称

2022-03-15 15:45:34

特殊地域管辖有哪些规定

特殊地域管辖规定:

合同纠纷管辖规则

(1)被告住所地法院

(2)合同履行地法院

保险合同纠纷管辖规则

(1)被告住所地法院

(2)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

票据纠纷管辖规则

(1)被告住所地法院

(2)票据支付地法院

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管辖规则:公司住所地法院。

侵权行为管辖规则:

(1)被告住所地法院

(2)侵权行为地法院,包括:

①侵权行为实施地法院。

②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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