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日10:00—3月22日16:00
补报名时间:2022年3月29日10:00-3月31日14:00
报名条件自助审核查询
一、报名费用
报名费用为60元/科
二、缴费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14:00
三、注意事项
渠道1:考生在报名期间可直接登录“浙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网”(网址:https://kjbm.czt.zj.gov.cn)进行报名缴费;或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址:https://kjzj.czt.zj.gov.cn)——“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栏目进行报名缴费。
渠道2:考生下载“浙里办”手机APP,搜索“会计之家”,进入“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栏目按要求进行报名及缴费。
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考试报名。缴费之前,请考生仔细核对本人所有报名信息,缴费一旦成功后,不能修改原报名信息。
一、审核方式
系统自动审核
二、注意事项
对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系统将根据在“浙江会计之家网站”或“宁波会计之窗网站”登记的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审核。
符合报名条件但因个人信息未更新造成审核未通过的会计人员,请按照报名网页提示,非宁波地区考生登录“浙江会计之家”或“浙里办”手机APP的“会计之家”—“信息登记”或“信息变更”栏目填报或修改相关信息;宁波地区的考生请登录“宁波会计之窗”网站填报或修改相关信息。按网站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由各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再进行报名。
一、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考试于2022年9月3日-5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科目 | 考试时间 | 时长/分钟 |
中级会计实务 | 8:30-11:15 | 165 |
中级财务管理 | 13:30-15:45 | 135 |
中级经济法 | 18:00-20:00 | 120 |
二、考试地点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应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考场具体地点将由报名系统自动分配,地址请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Q1:信息采集
A1: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进行个人实名注册。
对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将根据全省财政系统内网“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的相关信息,在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系统进行自动审核。
Q2:报名照片
A2: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缴费一旦成功后,照片等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考生可在“浙江会计之家”网站、“浙里办”手机APP的“会计之家”或“宁波会计之窗”中上传或修改本人照片(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图片清晰),经系统处理并本人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提交,以确保照片符合制证要求。
Q3:违纪处理
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所有考生应据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证书签发机构将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严重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Q4:其他注意事项
A4:
(一)会计资格考试的考场原则上设在各设区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生较多的市,可以在所辖具备会计资格考试条件的县(市、区)设若干分考点并报省会计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备案。分考点所在地财政局应积极配合协助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二)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三)已通过网络报名及缴费的考生,自考试前10天起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s://kzp.mof.gov.cn)自行下载并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初级、中级资格考试评卷的客观题由计算机自动评分生成成绩;中级、高级资格考试评卷的主观题通过计算机网络评卷辅助系统对每道试题的答题信息进行随机分配、采用“三评一仲裁”的机制实行集中封闭式的评分。
(五)各市、县(市、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会计资格考试网络报名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操作。各地要在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报名时间、报名方法、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报名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越权处理。
(七)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考前应落实好考点、考场及机位,并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1日前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八)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会计资格考试有关工作,及时研判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突发疫情紧急情况,确实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由市级考试管理机构请示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后,上报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备案,并向社会公告暂停有关考区、考点的考试,相关考试管理机构要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
(九)考生应按照考试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考试入场检测,并配合考试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考试前请及时关注“浙江会计之家”官方网站、“浙里办”手机APP或“浙江财政”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公告。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中级资格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
(十)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做好各项考务工作,确保202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顺利平稳进行。
(十一)具体考试联系电话详见“浙江会计之家”(网址:https://kjzj.zjczt.gov.cn)首页“咨询电话”一栏。
*因政策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