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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四章预习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zhangfan2022-01-18 14:42:39

每天都是一个起点,每天都有一点进步,每天都有一点收获!今天的你开始学习了吗?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预习阶段知识点,让我们一起开始今天的学习吧!

受益人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四章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受益人

1.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链接】财产保险合同的索赔权利人是被保险人,且其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具有保险利益。

2.受益人的指定

(1)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也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

(2)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①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②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③约定的受益人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3.受益人的资格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2)自然人、法人均可作为受益人。

(3)已经死亡的人不得作为受益人,胎儿作为受益人应以活着出生为限。

4.受益人的顺序与份额

(1)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2)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数人为受益人,部分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死亡、放弃受益权或者依法丧失受益权的,该受益人应得的受益份额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处理;保险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该受益人应得的受益份额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①未约定受益顺序及受益份额的,由其他受益人平均享有。

②未约定受益顺序但约定受益份额的,由其他受益人按照相应比例享有。

③约定受益顺序但未约定受益份额的,由同顺序的其他受益人平均享有;同一顺序没有其他受益人的,由后一顺序的受益人平均享有。

④约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由同顺序的其他受益人按照相应比例享有;同一顺序没有其他受益人的,由后一顺序的受益人按照相应比例享有。

【提示】有约定尊重约定;未约定顺序视为同一顺序,未约定份额视为等额;先照顾顺序再考虑份额。

5.保险金的继承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提示】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6.丧失受益权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只是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不影响保险公司保险金的赔付)

7.变更受益人

(1)谁有权变更受益人?

①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

②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人民法院应认定变更行为无效。

(2)何时变更?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变更受益人,变更后的受益人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变更何时生效?

①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当事人主张变更行为自变更意思表示发出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未通知保险人,保险人主张变更对其不发生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练习题】

【多选题】保险金在一定情形下应作为被保险人遗产。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

A.唯一受益人放弃受益权

B.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

C.唯一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

D.唯一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C: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2)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①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选项B);②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选项D);③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选项AC)。

中级会计

【单选题】投保人甲与保险公司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甲为被保险人,并指定其妻子和儿子为受益人。保险期间内,甲发生保险事故,与其妻在同一事故中不幸身亡,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先后顺序。有关本案保险金的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不作为遗产,全部由甲的儿子作为受益人享有

B.作为遗产,继承人为甲的妻子和儿子

C.作为遗产,继承人为甲的妻子

D.保险公司无须支付保险金

【答案】A

【解析】(1)被保险人甲与受益人之一甲妻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应当推定甲妻死亡在先;(2)虽然推定甲妻死亡在先,但存在另一受益人甲儿,保险金不作为甲的遗产处理;(3)由于受益人只剩下甲儿一人,全部保险金将归甲儿一人享有。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学习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1年《中级经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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