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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让你当法人?全都是套路!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韩世龙2021-04-07 10:27:14

“经过观察,觉得你最有潜力,所以我经过思考决定,任命你为公司的法人代表,每月再给你涨1000元,希望你别让我失望!”听到这,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忽然就翻身农奴把歌唱了呢,不免暗自窃喜:终于熬出头了,未来公司我做主!

老板让你当法人?全都是套路!

呵呵,一盆凉水把你浇醒,别做梦了!做主不可能,坐牢也许有你一个。

老板让你当法人代表,有时可能完全觉得你是个不太懂事的“憨憨”。而聪明的小老板,很少会自己担任法人代表,这样就可以避免诸多法律风险。

法人代表的三种法律风险

1

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故意或过失给企业造成损失,需对该损失予以赔偿。另外,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法定代表人也需承担赔偿责任。

2

行政责任

企业法人有部分违规行为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对企业进行处罚,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法人代表完全就是处在公司发展过程中的悬崖边上,稍有不慎,就可能万劫不复。这一切都是因为公司在运营时,很多事项都是由法人代表签字的。如此想来,这字太沉重……

可能还有人会说:

我当上法人代表,不就可以决定公司的大小事宜了么?

天真如你!很明确的告诉你:不可以!

老板虽然不是法定代表人,但是通过合伙协议、股权代理协议、股东合作协议等流程,可以实现绝对控股。所以,老板永远才是公司的绝对操盘人,拥有权力和财富。从不尽的财富中,抽出来1000元,用来转移诸多法人代表风险和事务,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了,更改法人代表也是法律允许的。所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如果感觉企业发展的不错,并没有太大风险。成为法人代表,从而每个月多获得一些收入也是未尝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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